提货券过期就作废?加重了消费者责任
来源: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:2025-06-11 07:57:23 浏览次数 :
93973次
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(记者薛庆元)近日,提货消费者蒋女士向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投诉,券过期作反映自己有一张某商家的废加费提货券一直没有使用,今年1月份前往门店使用却被告知该提货券已过期,重消责任无法再使用。提货蒋女士对此不认可,券过期作表示自己是废加费花钱购买的提货券,过期作废不合理。重消责任
经调查,提货该提货券为三种礼盒的券过期作组合套装,券面标明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。废加费商家表示,重消责任目前部分礼盒已调整商品构成,提货可以为蒋女士提供现售的券过期作同价值礼盒,蒋女士对此表示认可。废加费
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,提货券相当于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达成的简易购买合同,消费者在约定时限内未提货会丧失自己的提货权,但这并不意味着财产权也一并丧失。同时,由于提货期限为商家单方制定,从一定程度上属于减轻了商家的责任,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,对消费者不公平。因此,如提货期过期且商家已无商品可提供,应为消费者兑换等价值的其他商品或向消费者进行退款。

相关信息
- [2025-06-11 07:54] 山西晋中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
- [2025-06-11 07:52] 广东省部署推进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
- [2025-06-11 07:51] 天津河东:推进区级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创建工作
- [2025-06-11 07:50] 北京大兴:持续加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监管力度
- [2025-06-11 07:38] 无证经营药品 “厦门绿茵”被罚150万元
- [2025-06-11 07:37] 福建:捐赠食品抽检合格备份样品1.3万余批次
- [2025-06-11 07:16] 北京大兴:持续加强市场主体疫情防控监管力度
- [2025-06-11 07:05] 未遵守GSP规定且逾期不改正 民君医药被罚
- [2025-06-11 06:50] 假期服务不打烊 厦门市计量院为企纾困解难题
- [2025-06-11 06:47] 安徽滁州:市场主体迁移实现“一次申请、一次办结”
- [2025-06-11 06:46] 铁拳行动
- [2025-06-11 06:44] 未遵守GSP规定且逾期不改正 民君医药被罚
- [2025-06-11 06:12] 陕西召开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暨风险防控工作座谈会
- [2025-06-11 06:04] 厦门公示113名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名单
- [2025-06-11 06:01] 安徽滁州:市场主体迁移实现“一次申请、一次办结”
- [2025-06-11 05:57] 浙江绍兴:围绕“四全”目标 保障药品安全
- [2025-06-11 05:41] 广州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揭开汽车消费坑人新招数
- [2025-06-11 05:36] 黑龙江哈尔滨:推出“沙盒”监管新模式
- [2025-06-11 05:28] 聚焦“双11”|福建厦门:多措并举规范网络促销经营活动
- [2025-06-11 05:23] 陕西部署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